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,2023年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。如果纳税人已申报税额合计3000元,则可以通过年度汇算申报申请退税。
退税金额的计算公式为:
退税金额 = 年度应纳税额 - 已预缴税额
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:
年度应纳税额 = 综合所得 - 专项附加扣除 - 依法抵扣的税额
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收入,包括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、财产租赁所得、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、偶然所得等。
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,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费用,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六项。
依法抵扣的税额是指纳税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抵扣的税额,包括企业或个人向纳税人支付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、纳税人为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支出的税费,以及纳税人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、广告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差旅费、餐饮费、娱乐费等。
因此,已申报税额3000元能退多少,取决于纳税人的综合所得、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抵扣的税额。
如果纳税人的综合所得为30000元,且没有享受任何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抵扣税额,则年度应纳税额为:
年度应纳税额 = 30000 - 5000 = 25000
因此,退税金额为:
退税金额 = 25000 - 3000 = 22000
如果纳税人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抵扣税额,则年度应纳税额可能为负值,此时纳税人可以申请多退税。
具体退税金额的计算,可以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软件进行计算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的期限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。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年度汇算申报的,税务机关将依据纳税人提供的年度收入、扣除信息等,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汇算,并通知纳税人补缴税款或者退还税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