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国,民间借贷利率的最高限额是24%,超过24%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。因此,24%到36%的利息属于“自然债务”,即借款人自愿偿还的,出借人可以要求归还,但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22条规定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因此,如果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,双方约定的利率在24%到36%之间,则借款人可以选择是否偿还超过24%的利息。如果借款人选择偿还,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,但如果借款人拒绝偿还,出借人则无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,则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%。因此,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时,应注意查看贷款合同中的利率条款,确保利率不超过24%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79条规定:借款合同的利率可以由双方约定,但不得超过年利率24%。超过年利率24%的部分无效。
-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22条规定: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